关于转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注重理论创新,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方向
课题申报要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求,在艺术生产创作、公共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科技创新、对外合作交流、文物保护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请条件及数量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书面推荐方可申报(推荐人应注明单位、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无推荐人一律取消资格)。
4.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的研究项目。已承担文旅厅主办或承办的厅级及以上研究课题且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本年度课题负责人申报。申报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再变更相关事项。
(二)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数量不超过10项。
四、课题要求
1.申请人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研究选题,课题负责人可以根据选题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带“*”号的选题在立项数量上予以倾斜。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2.结题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至迟不超过1年半。结题成果为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和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查重率要求低于10%),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题,逾期未提交结项的项目,撤销立项。
3.课题经费自筹,鼓励所在单位予以经费支持。
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课题成果具有无偿使用权。
五、申报流程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
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2份;
2.《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专项课题推荐汇总表》须加盖部门公章,一式1份;
3.《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查及科研诚信承诺书》须经所在党总支或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1份。
由于要预留限项评审时间和公示时间,以上纸质版材料由各部门汇总后于6月29日17:00前统一提交至科研处1501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络申报
1.注册:申报人可将姓名、电话等信息报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新增账号,新增成功后方可登录申报系统。
2.申报:申报人需登录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系统路径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主页→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管理系统),提交盖章版申报书,详见附件4。
(三)电子版材料报送
1.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6月29日17:00前由申报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sdpc.edu.cn)。
2.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书》同时上传至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具体路径是:登陆“山东警察学院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我的项目”菜单下的“项目申报”,选择“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点击“进入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将电子数据以附件方式上传。电子版务必上传。
科研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