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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招标公告》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5:38点击数:

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

研究重大课题招标公告》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招标公告》现予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司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创新与发展研究”等20个课题作为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面向各级法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相关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公开招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法学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优势或者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2.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3.除课题组主持人外,一家单位单独申报的课题组成员数量为3-8人,两家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2人,三家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5人,课题组成员均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

4.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二)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正在承担最高法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或者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等中央部委批准的内容相同课题的,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

三、研究期限

(一)各课题组应当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立项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批准。

(二)最高人民法院将结合各课题组研究计划、研究成果现实需求等情况,在通知立项时一并提出课题完成的具体期限。

四、申报事项

(一)申请人须如实填报《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

(二)最高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在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告。对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

材料报送

1.纸质版材料

1《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

2《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报汇总表》须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一式1份;

3经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查及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式1份。

以上纸质版材料由各部门汇总后6月8日17:00前统一提交至科研处1501室,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材料

1)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统一命名为“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人”,于6月8日17:00前由申报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sdpc.edu.cn)。

2)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书》同时上传至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具体路径是:登陆“山东警察学院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我的项目”菜单下的“项目申报”,选择“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点击“进入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将电子数据以附件方式上传。电子版务必上传。



                                                科研处

             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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