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部门职责
科研处部门职责
科研处是学校科研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科研管理工作,同时行使学院学术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职能,主要管理职责是:
(一) 起草和组织实施学校科研工作发展长远规划。
(二) 起草并组织实施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 组织评议、论证、申报各级科研项目立项。
(四) 组织评议、推荐学校的优秀成果,组织申报各级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五) 监督、检查、管理各级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
(六) 定期检查各级在研科研项目的进度、进展情况。
(七) 组织各级科研项目的推荐、鉴定和验收。
(八) 负责科研档案的整理与归档。
(九) 统计、汇总、上报学校各年度各学科研究领域科研活动情况报表。
(十) 参与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科研交流活动。
(十一)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各项科研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