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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年02月21日 16:55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山东省档案局联合山东省档案馆发布《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选题要求

申报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第一部分“自主选题”中的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研究内容,要求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申报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直接选择,具体研究成果可在《指南》给出的主要预期成果上适当扩展。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须明确1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5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

2.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有关限项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其中只能主持1个在研重点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三)经费保障要求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申请经费应不超过《指南》限定的经费额度,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三、申报程序及时限

(一)网络申报

申报单位应于202531724:00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l.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并提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审核提报。

(二)纸质版材料提交

1.从平台导出的项目任务书,一式3份;

2.经所在党总支或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查表及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式 1 份。

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317,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明水校区办公楼 1501 室。

(二)电子版材料

各单位将申请人电子版《任务书》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kyc@sdpc.edu.cn



科研处

202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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