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基础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示范。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文化资源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技术、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智慧旅游、高科技游戏游艺设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监测和主动执法等。
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类型分为两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应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要领域、重要举措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体量规模较大。每个项目补贴10万元左右,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申报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应科技含量较高,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场景、示范效果较好,体量规模适中。每个项目补贴5万元左右,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申报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原则上应于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二)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请勿申报已完成的项目。项目须有配套经费,由申报单位负责落实。
(三)鼓励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事项
(一)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数量为1项;
(二)请申报负责人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
1.《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4份(封面“推荐部门”和“六推荐部门审查意见”均无需填写);
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3.《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查及科研诚信承诺书》,须经所在党总支或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1份。
以上纸质版材料由各部门汇总后于6月20日17:00前统一提交至科研处1501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电子版材料报送
1.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6月20日17:00前由申报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sdpc.edu.cn)。
2.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书》同时上传至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具体路径是:登陆“山东警察学院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我的项目”菜单下的“项目申报”,选择“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点击“进入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将电子数据以附件方式上传。电子版务必上传。
科研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