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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5年山东哲学社会科学精品出版工程(《齐鲁社科成果文库》)项目申报通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年03月05日 16:57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山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5年山东哲学社会科学精品出版工程(《齐鲁社科成果文库》)项目申报通知》,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项目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集中推出一批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体现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代表相关学科领域山东最高水准的学术专著,打造高水平《齐鲁社科成果文库》,更好发挥优秀成果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广大专家学者潜心研究、以优良学风打造更多学术精品,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动山东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范围

(一)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成果;

(二)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推动理论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学术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

(三)少量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列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学风优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人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支持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二)申报成果限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作品,须为中文学术著作,可以是独著,也可以是合著,合著者不得超过1人。同一申报人限申报一项。字数一般不低于20万字,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字。

(三)申报成果应为已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的成果或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对尚未公开出版的成果,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的,等级应为“良好”及以上,属于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成果的,等级应为“优秀”。对优秀学术著作再版的,应为获山东省优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特等奖)专著,且须提供原出版机构同意申报意见。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申报成果已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出版资助;2.已出版专著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3.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4.申报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山东哲学社会科学精品出版工程(《齐鲁社科成果文库》)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11份。

2.《山东哲学社会科学精品出版工程(《齐鲁社科成果文库》)申报成果概要(附件2)》,一式11份,字数3000字以内,包括研究背景、主要内容、学术价值及创新点。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申报成果(书稿全文)一式4份,应包括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

4.申报成果查重报告2份。

5.《山东哲学社会科学精品出版工程(《齐鲁社科成果文库》)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并加盖各部门公章。

6.经所在党总支或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查表及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式1 份。

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325日。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明水校区办公楼 1501 室。

(二)电子版材料

各部门将申请人所有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并按“项目责任部门+申报人姓名”方式命名文件夹,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kyc@sdpc.edu.cn

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与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一致。

五、项目评审与出版

(一)评审工作由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主要程序包括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

(二)最终入选成果原则上由山东出版集团旗下出版机构统一资助出版,并按照出版流程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出版合同。

(三)资助成果出版后,将遴选优秀成果进行宣传推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出版奖项。

(四)入选成果可继续推荐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如获立项,山东哲学社会科学精品出版工程不再重复资助。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评审过程中申报成果不得出版。原则上入选名单正式公布后12个月内完成出版任务。

(二)再版项目须提供原出版机构同意申报意见,确保无产权争议。

(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联系电话:0531-51775645,51775647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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