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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三个文件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5:39点击数:

关于转发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个文件的通知


属各单位: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6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7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8号)予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申报系统自2023324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首次申报请点击“项目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

2.申报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电脑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3.申报路径

《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同时上传至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具体路径是:登陆“山东警察学院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我的项目”菜单下的“项目申报”,选择“2023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点击“进入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将电子数据以附件方式上传。

4.申报范围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范围:

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申报范围:

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范围:

《山东警察学院关于印发“辅导员研究专项任务计划”的通知》(鲁警院(办)〔2023〕11号)中的前五项重点项目的负责人。

5.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请于2023年4月1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申请评审书》(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15份,纸质材料需与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完全一致。此外,申报者需填写《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查及科研诚信承诺书》,由所在党总支或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

申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请于202342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申请评审书》(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纸质材料需与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完全一致。此外,申报者需填写《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查及科研诚信承诺书》,由所在党总支或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

6.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明水校区办公楼1501室,联系人:宋鑫;联系电话:18615179216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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