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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警察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年09月25日 16:03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山东警察学院201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立足公安工作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中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理论问题和技术问题,为推动公安教育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为科技强警提供技术保障,促进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项目类别

学院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计划项目和科技计划项目两类。

三、选题要求

按照科研工作要瞄准学科前沿和服务公安工作实践的原则,结合各单位的重点研究方向,由申报者自行拟定题目。

四、申报办法及相关要求

1、为提高广大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工作,本年度学院科研计划不限职称、不限年龄。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学院科研计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3、为加强校局合作,使科研成果更好的服务公安实战,并结合我院学科群建设需要,本年度的院级项目必须有公安实战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结项时合作单位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人文社会科学计划项目填写《山东警察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7版)、科技计划项目填写《山东警察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2017版),均为一式4份,同时填写《2018年度山东警察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一式1份,用A4纸打印,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学科组初审并在相应栏目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上传至科研系统中。具体路径是:登陆“山东警察学院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我的项目”菜单下的“项目申报”,根据项目类别,分别选择“2018年度山东警察学院科技项目申报”和“2018年度山东警察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点击“进入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申请书》和《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以附件方式上传。

5、各单位学科组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质量。

五、评审办法及相关要求

1、项目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审原则,由院学术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立项项目。

2、项目管理与结项要求。为提高项目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多出优秀成果,本年度课题结项时,需在有国家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阶段性研究成果需标注“本文系山东警察学院科研计划项目‘XXXXX(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阶段性研究成果”字样。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以“专著”结题的,需在书籍出版前将书稿清样交科研处审核,审核完毕后再送出版社办理出版事宜,然后提交出版后的图书(书籍封面需印有“山东警察学院2018年度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到科研处办理结项手续。

3、资助经费数额按《山东警察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

六、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1、受理时间:2018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提交地点:明水校区办公楼1503。

3、联系人:王昊鹏,联系电话:68622767。



科研处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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