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告精神,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申报推荐时应征求本单位党支部意见。
1、申报者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nsfc.gov.cn/),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后再撰写申报材料。
2、申报者于2020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科研处联系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正式申请书。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请申报人于2020年1月10日前与科研处联系。
5、请将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合作单位务必加盖公章,课题组成员务必由本人签字,防止课题组成员超项申报)于2020年3月12日报送至明水校区办公楼1503房间。
6、电子数据通过学院科研管理系统报送。具体路径是:登陆“山东警察学院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我的项目”菜单下的“项目申报”,选择“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点击“进入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所有电子数据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以附件方式上传。
联系人:王昊鹏;联系电话:68622767,18615176219。
科研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