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公安机关党建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承担部分党建工作调研任务。根据学院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经院领导批准,以学院党建工作专项项目的形式完成该调研任务,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二、项目类别
学院党建工作专项项目。
三、选题范围
详见附件。
四、申报办法及相关要求
1、为鼓励我院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党建课题调研工作,本次专项计划不限职称、不限年龄。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在研山东警察学院科研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专项项目。
3、填写《山东警察学院党建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2020)一式3份,同时填写《2020年度山东警察学院党建工作专项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一式1份,用A4纸打印,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学科组初审并在相应栏目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上传至科研系统中。具体路径是:登陆“山东警察学院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我的项目”菜单下的“项目申报”,根据项目类别,选择“2020年度山东警察学院党建工作专项项目申报”,点击“进入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申请书》和《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以附件方式上传。
5、各单位学科组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申报推荐时应征求本单位党支部意见。
五、评审办法及相关要求
1、本次专项计划立项数不超过4项(含),项目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审原则。
2、项目管理与结项要求。
(1)项目需在2020年8月5日前完成,结项时需提交4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篇,达不到要求的不予结项。
(2)研究报告要具有理论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客观反映情况、科学分析问题,对策思路清晰,措施具体管用。要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具体情况,着力解决实际问题,避免泛泛而谈。
3、按《山东警察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立项后学院将给与一定经费资助。
4、项目结项后,学院将择优推荐至省公安厅主管部门参评优秀研究成果。
六、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1、受理时间:2020年5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提交请提前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王昊鹏,联系电话:18615176219。
科研处 组织人事处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