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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年04月05日 22:02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现按要求予以转发,请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一、提名条件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条件要求(见附件1、附件2),提名项目应由第一单位第一完成人负责填报。

二、学院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学院公示时间拟定于4月16日至4月20日,公示期5天。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

1.通用项目:请将电子版《提名工作手册》、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均上传至学院科研系统。其中,电子版《提名工作手册》需提交Word版、PDF版各一份,PDF版应包含手写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具体上传路径是:登陆“山东警察学院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我的获奖”菜单下的“获奖申报”,选择“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点击列表右侧“进入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所有信息并保存提交。请务必将上述料电子版全部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夹中以附件方式上传

2.专用项目请将电子版提名工作手册参照通用项目相关提交要求,刻录光盘并另附提名手册纸质版一份,保密要求随其他纸质版材料报送

3.其他要求:向学院提交各项电子版提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纸质材料

1.通用项目:请提交《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选填)》以及纸质提名书3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2.专用项目:请提交《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选填)》纸质提名书11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3.其他要求:向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明水校区办公楼1503房间,材料一经报送无法退回。联系人潘彬,联系电话18615176385。


1:省教育厅转发《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教技〔2019〕3号)

附件3:奖励申报材料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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