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现按要求予以转发,请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一、提名条件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条件要求(见附件1、附件2),提名项目应由第一单位第一完成人负责填报。
二、学院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学院公示时间拟定于4月16日至4月20日,公示期5天。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
1.通用项目:请将电子版《提名工作手册》、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均上传至学院科研系统。其中,电子版《提名工作手册》需提交Word版、PDF版各一份,PDF版应包含手写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具体上传路径是:登陆“山东警察学院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我的获奖”菜单下的“获奖申报”,选择“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点击列表右侧“进入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所有信息并保存提交。请务必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全部放在同一个压缩文件夹中,以附件方式上传。
2.专用项目:请将电子版《提名工作手册》参照通用项目相关提交要求,刻录光盘并另附提名手册纸质版一份,按照保密要求随其他纸质版材料报送。
3.其他要求:向学院提交各项电子版提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纸质版材料
1.通用项目:请提交《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选填)》,以及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2.专用项目:请提交《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选填)》,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3.其他要求:向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明水校区办公楼1503房间,材料一经报送无法退回。联系人:潘彬,联系电话:18615176385。
附件1:省教育厅转发《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教技〔2019〕3号)
附件3:奖励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