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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5:37点击数:

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发布《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一、课题范围及类别

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指南》(见附件1),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研究重点,鼓励多学科协同开展研究,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本专项课题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大项目拟立项30项,每项资助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拟立项100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经费由山东省财政和中国孔子基金会资助,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进行统筹管理。    

二、研究周期、中期检查及结项要求

(一)重大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4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一次,一般不超过1年。

(二)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和译著等。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朴实,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反映当前学术研究前沿水平,体现相关领域领先水准。

(三)对重大项目,在立项第3年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对重点项目不进行中期检查。中检时应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成果应含至少1篇课题负责人发表的与本课题相关的高水平论文或理论文章。

(四)申请鉴定结项前,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本课题相关的高水平论文或理论文章。重大项目不少于4篇,重点项目不少于2篇。最终结项成果为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名义出版的著作,重大项目原则上30万字以上,重点项目原则上20万字以上。所有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须标注“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课题基金项目”字样。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5.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6.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的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和成果。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一)本次课题申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进行。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主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平台”(http://keti.chinakongzi.org)(以下简称“申报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平台为准。

(二)自2023年6月15日起,申报平台开放账号注册,课题申请人在单位账号下注册个人账号,提交申报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按照本通知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人应同时填写《申请书》A表、B表,特别是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四)立项后,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结项成果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六、材料报送

网络申报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络填报形式进行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填报后由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1.用户注册。申报平台开放账号注册,请课题申报人及时注册机构账号,由科研处审核人员信息。

2.填报材料。课题申报人通过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申报,下载并打印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到科研处,签字盖章后由课题申报人领回申报材料并上传签字盖章的PDF版本《申请书》(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及附件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80M)

(二)纸质版材料提交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请书》A表和B表一式3,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汇总表须加盖部门公章,一式1份;

3.《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查及科研诚信承诺书》,须经所在党总支或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1份。

以上纸质版材料由各部门汇总后6月29日17:00前统一提交至科研处1501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电子版材料报送

1.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6月29日17:00前由申报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sdpc.edu.cn)。

2.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书》同时上传至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具体路径是:登陆“山东警察学院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我的项目”菜单下的“项目申报”,选择“2023年度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点击“进入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将电子数据以附件方式上传。电子版务必上传。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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