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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警察学院党建工作专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年05月23日 10:54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按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公安机关党建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鲁公党建办[2019]1号)的要求,学院承担部分党建工作调研任务。根据学院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经院领导批准,以学院党建工作专项项目的形式完成该调研任务,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省厅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二、项目类别

学院党建工作专项项目。

三、选题范围

1、如何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属性,切实把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细化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如何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使党员干部在严肃认真的党内生活中接受政治体检、增强政治免疫力。

3、如何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落实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4、如何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践使命、保大庆。

5、如何加强对青年党员干部的培养历练,引导青年党员干部在常学常新中提升理论修养、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

6、如何做好公安机关机构改革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引导、促进人员融合,确保改革稳妥顺利实施。

7、如何稳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党支部设置模式和活动方式,切实把党支部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

8、如何着力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精简文山会海、改进检查考评,实实在在地为基层减压减负。

9、如何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作风养成,严肃监督执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0、如何创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把日常考核与年终评议、定性测评与定量打分结合起来,推动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

四、申报办法及相关要求

1、为鼓励我院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党建课题调研工作,本次专项计划不限职称、不限年龄。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

3、填写《山东警察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8)》一式5份,同时填写《2019年度山东警察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一式1份,用A4纸打印,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学科组初审并在相应栏目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上传至科研系统中。具体路径是:登陆“山东警察学院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我的项目”菜单下的“项目申报”,根据项目类别,选择“2019年度山东警察学院党建工作专项项目申报”,点击“进入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申请书》和《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以附件方式上传。

5、各单位学科组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质量。

五、评审办法及相关要求

1、本次专项计划立项数不超过4项(含),项目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审原则。

2、项目管理与结项要求。

(1)项目需在2019年8月5日前完成,结项时需提交5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篇,达不到要求的不予结项。

(2)研究报告要具有理论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客观反映情况、科学分析问题,对策思路清晰,措施具体管用。要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具体情况,着力解决实际问题,避免泛泛而谈。

3、资助经费数额按《山东警察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

4、项目结项后,学院将择优推荐至省公安厅主管部门参评优秀研究成果。

六、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1、受理时间:2019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提交地点:明水校区办公楼1503室。

3、联系电话:68622767。

 科研处 组织人事处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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