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年06月15日 20:56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

3.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86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4.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64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861-20206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二、材料报送

1. 纸质版材料

1)申请书一式7份(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附成果查重报告1份;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

3)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4)。

5)《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用计算机填写。负责科研的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 电子版材料

1)申请人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除外)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压缩上传至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具体路径是:登陆“山东警察学院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我的项目”菜单下的“项目申报”,选择“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点击“进入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将电子数据以附件方式上传。电子版务必上传。

2)各单位将电子版《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pc.edu.cn

3.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明水校区办公楼1503室。

4. 材料上报时间:2021622日。

联系电话:68622767

 

 

科研处  

202158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