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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济南高等教育及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有效】

作者:时间:2022年10月26日 10:14点击数: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济南高等教育及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驻济高等院校(含市属高校,下同)和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驻济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教资源优势,更好地服务“四个中心”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


1.支持驻济高校、科研机构瞄准国家战略目标和国际学术前沿,面向未来科技、产业和社会重大需求,将高质量发展与服务济南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着力提高对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率。建立市校共建机制,将驻济高校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支持山东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支持驻济省属高校争创国内一流。

2.引导和鼓励驻济高校面向服务济南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布局一批新兴交叉学科集群,建设一批冲刺世界一流或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学科。鼓励驻济高校围绕济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增加硕士或博士授权单位和学位授权点,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支持驻济高校面向我市增加十大千亿产业发展急需学科专业的走读生本科计划。

3.优化高等学校空间布局,积极争取教育部、省教育厅支持,加快启动山东大学龙山校区(创新港)建设。推动长清大学城建设提升,引导支持章丘大学园区等齐鲁科创大走廊沿线高校园区集群发展。鼓励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支持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幼儿师范学院。


二、打造高水平高等职业教育


4.支持驻济高职院校(含市属高校,下同)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对纳入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和山东省“双十”重点建设工程的高职院校,建设周期内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对纳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高校,加大专项经费支持力度。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5.支持驻济高职院校建设高水平“四新”人才实训基地,积极推进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等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稳步扩大我市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鼓励市属高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争取应用型本科高校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联合培养模式试点。推动市属高校整合办学资源,优化专业结构,建成一批强势专业、行业急需专业、新兴交叉复合专业。

6.完善市属高校内部治理结构,逐步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推动高校完善院长选聘制度,实施高校职员制改革试点。支持市属高校完善内部考核奖励制度,完善绩效奖励办法。建立市属高校管理人员赴国内高水平大学挂职锻炼制度。


三、加快高层次人才培育和发展


7.引导驻济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引进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济南市企业通过协同创新、建立联合实验室、联合开展重大科研攻关等方式,实现人才资源优势互补。

8.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全面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支持市属高校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进修,到研究机构和企业参与科研实践和技术研发,培养一批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和团队。完善教授上课制度,建立教育教学研究立项和教学成果奖励机制,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9.支持驻济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新型智库等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组建若干创新团队,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活动。支持驻济高校、科研机构加快科技资源共享,推动各级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企业和社会开放。

10.支持驻济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企业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科技园、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载体,独立建设或联合共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参与的协同创新体系,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产学研合作服务平台。

11.积极对接大院大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承接科技资源转移,引进“双一流”高校和高水平科研院所,联合驻济高校合作设立研究生院、研究院。支持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来济设立高层次研发机构和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支持驻济高校院所依托济南市重点企业建立博士后流动站,扩大博士后招生规模。

12.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引导高校毕业生在济南创业。鼓励高校院所利用老校区、旧址内的存量建筑和大学科技园教育划拨用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打造特色创新街区。鼓励驻济高校发挥文化引领作用,设立研究机构,切实加强对济南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深度研究。


五、提升国际化水平


13.支持高校院所联合境外知名教育机构开展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交流。发挥高校院所对外交往窗口作用,积极引进一批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会议和高端论坛项目,探索建立济南国际友好城市大学联盟。扩大友城奖学金规模,设立济南市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打造“留学济南”品牌。

14.支持驻济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合作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合作平台,与世界知名高校合作创办中外合作大学。积极引进国际知名高端研发机构,在济南建立特色学院等分支机构。强化职业教育对德合作,重点依托济南职业学院中德合作项目,加快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推广,探索设立智能制造技师学院。


六、加强党对高等教育的领导


15.选优配强市属高校领导班子,注重领导干部专业互补、梯次配备、优化结构。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情况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

16.落实市属高校党委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实施思政教育提升工程。充分发挥济南大峰山党性教育基地、济南战役纪念馆、莱芜战役纪念馆等红色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丰富思政教育资源,增强思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高校制度,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到高校为师生讲思政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

17.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配合做好驻济省属部属高校党建工作。高度重视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建设“平安高校”。鼓励高校师生深度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支持高校创建文明校园,加快图书馆等校地公共服务资源互联互通、开放共享。


七、建立政策落实保障机制


18.加大我市“人才30条”“高校20条”等政策落实兑现工作力度,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亿元资金规模,支持驻济高校、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建立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机制,强化项目监督和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校地合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大对驻济高校、科研机构承担重大项目的经费配套支持力度,完善市属高校生均定额拨款制度。支持市属高校开展收费改革试点,拓展学校办学经费来源。

19.完善驻济高校联席会议制度,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科技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驻济高校、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对接高校,加强服务主动性,合力推进校地共同发展。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及时研究制定相应政策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工作方案,积极争取相关试点示范。

20.建立与任务推进相配套的督查调度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跟踪督办,推动落实改革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定期梳理汇总相关任务推进情况,并按季度向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推进新时代济南高等教育及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任务分工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829

(此件正文公开,附件不予公开)

关于印发《济南市农业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效】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

关于印发《济南市农业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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